律师分析:
国务院是中国政府的执行机构,也是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国务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议。国务院下设各类部门和机构,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包括经济、财政、社会、文化、教育、科技、环保等多个领域。并且,国务院还能发布各种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和决定,指导和规范各级政府的工作,确保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务院的工作是由总理领导的,总理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之一。总理还是国务院的主席,负责主持国务院的工作。总理领导的国务院还设有副总理和各部门的部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任命。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由国务院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三条 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