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孩子患病,另一方是需要给抚养人医药费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有明确约定。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花费和意外都会发生。如果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无法承受,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更多的费用。如果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支付费用,应由法院做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