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是广东省政府为了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该办法明确了行政检查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内容规定,对于广东省内所有行政检查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规定,行政检查主体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循行政检查的合法性原则、社会效益原则和服务意识原则。在行政检查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检查行为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损害当事人利益。在程序方面,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规定,行政检查主体应当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并在检查前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要求看到行政检查凭证、证件和职务证明。在内容方面,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规定,行政检查的内容应当与事先告知的检查对象、范围相符合,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和强制检查。总体来说,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第十五条 行政检查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得泛滥和滥用;检查的项目、方式和时间,应当告知被检查的当事人。检查时应当持有有效的检查证件和行政机关出具的检查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