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可以辞退保安:\n1.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4.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5.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n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辞退保安,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金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