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子女的老人,孙子孙女有能力赡养老人的应尽到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抚养权的法律条款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侄子对叔叔是否有赡养义务
没有。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此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侄儿既不是叔叔的子女,也不是叔叔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侄子对叔叔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三、无经济能力的儿子能否请求赡养女婿
儿子无经济收入的能要求孙女赡养,前提是孙女有赡养能力。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