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双方离婚时,属于一方单独债务是不可以分割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对方的债务。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可以分割,以下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