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文物罪犯罪构成要件为:主体:行为人是具有行为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主观要件:怀着故意的犯罪。客观要件:其实施了毁坏文物的行为心态。客观要件:毁坏的是被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一、盗墓还有可能会触犯哪些罪名
1、【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盗墓是属于盗窃的,比较具有研究价值或者历史价值的艺术类古墓或者是具有艺术价值的遗址,这种情况都是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通常他一旦被证实确有其罪的,通常是在3~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当事人他的盗墓情况,情节也比较轻微,那么也有可能会被判刑。但这个判刑通常也就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过还是很有可能会被并处罚金的。
二、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个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所谓私自出售,是指将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有偿出卖给外国人。而私自赠送,则是无价地将珍贵文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外国人。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出售、赠送成功,并不影响本罪成立。例如,在出售过程中即被抓获的,也仍应按本罪处理。珍贵文物的来源,应是私人收藏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而私自出售、赠送给外国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不知是珍贵文物或者被他人欺骗利用,因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不应按本罪处罚。至于行为人私自出售、赠送给外国人珍贵文物的动机性质是什么,例如是为了出售营利、转赠他人或是自己收藏,对于成立犯罪并无影响,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情节予以考虑。
三、什么是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
4、客观上是行为人实施了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