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北省对于省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优化调整,相关隔离管理措施详情请。
【2024年12月8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12月7日,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调整优化,对于隔离措施等有以下规定:调整隔离管理措施:
调整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管理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优化密切接触者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采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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