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如下: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
一、债务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二、债务人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请求权、事实和诉讼理由的;
4、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
综上所述,债务人到法院起诉债权人,主要是需要对债务进行举证责任,否则就不能受到法院的支持。一般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借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借钱不还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首先,如果借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或者是发生纠纷之后以协议方式约定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债权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钱不还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对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然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日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四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1、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
2、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