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抗诉条件有:_x000D_
(一)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_x000D_
(二)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_x000D_
(三)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_x000D_
(四)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_x000D_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_x000D_
(一)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_x000D_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_x000D_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_x000D_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_x000D_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等错误的;_x000D_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