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中出现诈骗,欺骗行为构成诈骗罪的话,必须满足诈骗罪的4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恋爱诈骗所侵犯的客体是受害者的个人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诈骗犯必须是具有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必须是主观故意的行为,以恋爱为幌子,非法占有钱财为目的。
一般恋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恋爱诈骗通常为经济诈骗,虚构身份与受害者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骗取受害者的钱财,这种行为是违背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因而不能属于赠予行为。若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则该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