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被执行人生病住院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常见病不影响拘留。在执行工作中,拘留作为限制被执行人人身自由的一项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必须严格执行,规范适用,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