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步阶段
刚开通政府网站,网站发布的信息简单,网站内容多数静态,网站相互独立。
2、提高阶段
政府网站逐渐增多,网站之间相互链接;开始提供动态信息和专业信息,发布有关政府出版物、法律法规和新闻等内容;提供检索功能和相关电子邮件地址,还可能提供某政府部门的链接。
3、交互阶段
用户可以从政府网站下载表格和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等与政府官员进行交流和沟通;能检索专业数据库;网站内容和信息定期更新。
4、在线处理阶段
用户事务能在线处理,数字签名被广泛使用,信息安全得到保证。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正处于这一阶段。
5、无缝阶段
在线服务实现完全整合,政府日常业务被转移到网络空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第一百零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一百一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