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都高新区不属于武侯区,高新区是在成都原有的五城区后新建立的区,只是有部分区划范围是从原武侯区范围内划过去的,高新区是由成都市管的,它不是一个专门的行政区,没有行政区划代码,只是享受和武侯区一样的行政区待遇而已。高新区在武侯区范围内。武侯区是一级行政政府,而高新区不是一级行政政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