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申请人成功进入安居房轮候名单后离开深圳,若在住房部门组织选房认购前回来还是可以买安居房的,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购申请和现场选房,视为自愿放弃认购资格。
【法律依据】: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第十四条 首次轮候时,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为受理的申请人排序。
首次轮候截止后,安居型商品房实行日常轮候,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以下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以下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以其年满18周岁当日为入户时间或者社保时间。
首次轮候排序的具体方法是:
(一)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
(二)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时间且相同的,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者排序靠前;同为社保时间且相同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三)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四)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由市主管部门在公证机构监督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