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者在买车时要求销售在订车合同中注明提车时间,那么一旦错过了车辆交付时间,则是属于4S店的违约行为。可以请求返还定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提车的日期,所以对于提车日否延期就很难定义,在法律层面是很难确定4S店究竟存不存在违约的行为。而如果销售只是口头答应你何时提车,虽然这也属于口头协议,但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4S店态度强硬一点消费者也无可奈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