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礼属于赠与,赠与合同除非赠与时附义务,则应当受赠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一、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责任有哪些?
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二、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房产,能否排除执行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赠与给子女,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应认定该房产归其子女所有,可以对抗执行;另外一种情况,即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也可对抗强制执行。
三、赠与合同未实际履行是否可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