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他人的刑罚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使用暴力致残、死亡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5、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的,依照规定处罚;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犯罪动机通常是索取债物、挟嫌报复、逼取口供、炫耀特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