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但是不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双方离婚后,经过一致协商决定共同抚养孩子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表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抚养孩子或者轮流抚养孩子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准予的。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一方不同意共同抚养孩子的,另一方不能强迫对方共同抚养孩子,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再婚后的抚养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当然会形成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双方离婚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确定的抚养费,即为一方再婚前形成的债务,也就是婚前个人债务。也当然应由个人负担。所以一方再婚后,该债务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男方或者女方也有合理处分自己个人收入的权利。由于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所以,基于该法定缘由,一方从收入中支出与前任子女的抚养费是属于合理处分行为,并非会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而这也并非就可以认为再婚后抚养费算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后还有孩子的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后,对方愿意的,可以共同抚养孩子。直接抚养的一方愿意的,可以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由父母双方共同轮流直接抚养孩子,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双方可以轮流和孩子一起共同生活,但是,对方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或者轮流抚养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