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是残疾影响机动车的驾驶的,就应该去注销驾驶证或者申请残疾人专用驾照。如果残疾不影响机动车的驾驶的,就可以继续使用驾驶证。所以驾驶证的使用不是根据残疾的鉴定等级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身体条件: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