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医保报销药品目录是由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其主要分为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目录两部分。基本药物目录是政府制定的最基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治疗必需药物清单,旨在保障人民基本医疗用药需求。药品目录则是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清单,其中列出的药品按照医保支付标准进行报销。医保报销药品目录的发布与调整属于国家医保政策的范畴,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以及个人患者等有着重要的关系。患者在购买药品时,需注意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医疗机构以及药品生产企业也需要对药品目录的调整进行适时的调整和应对。此外,在医保报销药品目录内,还有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药品。例如,部分高值药品、罕见病用药以及计划生育药品等配合使用规定,申请报销的患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医院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香港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组织制订的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核心部分,其余药品参照一定方式进行纳入,最终形成综合药品目录。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发布、调整综合药品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药品支付标准。根据该条 药品目录的形成以及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属于国家医保政策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