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未提前报备又私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宁远籍滞留缅甸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回国,凡是拒不接受劝返且仍然滞留境外的人员和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一律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的人员,依法采取刑事或行政强制措施,深挖余罪,从严从快重判,并实行数罪并罚,处以实刑。
(二)一律对拒不接受劝返的人员,取消其本人及家属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三)一律对用违法犯罪所得赃款建成的自建房予以拆除,对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使用违法犯罪所得赃款购买的商品房予以没收,已经在该房落户人员强制性迁出,已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学籍学校就读。
(四)一律对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或派出所报备且非法滞留缅北地区的人员,视为“下落不明”注销户籍。
(五)一律暂停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银行卡非柜台业务功能,对其使用的手机卡和第三方支付功能(如微信、支付宝等)建议运营商暂时封号。
(六)一律对经劝返拒不回国的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乘坐动车、乘坐飞机、入住高级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信用卡消费、办理贷款审批等。
(七)一律对在境内外参与网络犯罪,出租、出借、出售、买卖、寄递自己或者他人的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包括支付宝、微信账户等),以及为犯罪分子传授作案方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