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方可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拆除承重墙。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状,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后,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可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