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
3、上海银行医保认同卡或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4、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还应携带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还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3)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还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5、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