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广州市社保基金委员会公布的消息,从2023年1月1日起,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执行新的标准。其中,企业的缴费比例和上下限不变,职工的缴费比例略微上升。具体来说,2023年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如下:地区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为21%,其中企业缴费比例为15%,职工缴费比例为6%;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5%,其中企业缴费比例为0.3%,职工缴费比例为0.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8%,其中企业缴费比例为0.6%,职工缴费比例为0.2%。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采用按月计算方式,职工与企业按照缴费基数计算个人和单位缴费金额。同时,职工的社保待遇也与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越高,待遇越优。
【法律依据】:
《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第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
(一)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之和的一定比例(在一定时间同调整为按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劳动者按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分别计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专户管理;
(二)工伤保险基金: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分别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三)失业保险基金:按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四)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另行制定。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为社会保险基金征集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