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受理到立案需多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172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知道其中的规定,才能清楚经侦案件从受理到立案的时间是多久。这也是我们在一些案件中需要了解的常识,才能对于经侦案件的处理更加有帮助,大家都清楚了吧希望对您有一定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