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恋人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一般无需担责。但在特殊情形下,其先行行为对自杀结果形成一定原因力,或者恋人负有因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时,如果应当阻止而不阻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者一般性的错误,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还是其自身心胸和性格问题,这时不产生犯罪问题。
(2)如果行为人先前实施了当众辱骂、散播隐私、恶意诽谤等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自杀身亡,那么行为人此时的先前行为可能会上升为侮辱罪、诽谤罪等犯罪处理,自杀结果作为该罪一个严重情节考虑。
2、司法实务中,由于行为人的侮辱性、胁迫性、伤害性等话语或者行为,可能导致了他人的自杀。这种先前行为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死者的近亲属仍可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或者侵权之诉。一般会诉请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费和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