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18周岁成年之后还有监护人吗
18周岁成年之后一般没有监护人的,但若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二、哪些人员需要监护人
不能正常进行生活基本活动的人,需要监护人。比如重度残疾、虚弱、弱智、未成年、老年人等,都需要监护人。
民法典,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监护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三、监护人可以有几个
监护人最少能够是一人,但也可以是数人。法定的监护人有以下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可以自愿依法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即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十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一般只有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才需要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