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有:_x000D_
1、立新的案号;_x000D_
2、开庭审理时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_x000D_
3、核对当事人身份;_x000D_
4、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_x000D_
5、双方辩论;_x000D_
6、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_x000D_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_x000D_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_x000D_
第一百七十七条_x000D_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_x000D_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_x000D_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_x000D_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