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吸毒人员考驾照新规定如下:
1、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禁止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人员驾驶校车;
2、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申领驾照;
3、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的人员已取得驾照的应当依法注销;
4、解除戒毒措施等情形后三年内申请驾驶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
吸毒的处罚标准是:
1、对于吸食毒品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罚款二千元以下;
2、吸毒情节较轻的,可以拘留五日以下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
3、对于吸毒严重的,已经成瘾或者需要强制戒毒的人,强制戒毒期限为三月以上到六个月以下。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