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监护关系是指未成年人与其法定代表人(通常为父母)之间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监护人可能会发生变更,如父母离婚、监护人去世或无法行使监护权等。此时需要进行监护人变更手续。首先,变更监护人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原监护人和新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等。其次,民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以确保新监护人具备照顾、教育未成年人的能力和条件,同时也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后,经过审批后,民政部门会出具监护人变更证明,并将其登记在户籍档案中。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变更的申请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