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1、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
2、厅局级700元
3、县处级460元
4、乡科级350元
5、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6、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
7、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8、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9、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
10、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
11、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