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的隐名股东是不受保护的,隐名股东的合法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二是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三是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然,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确认股权,只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原显名股东同意及协助下,就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