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汇: 一般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而产生的应收货款, 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到境内指定收汇银行的外币帐户上的过程. 二、结汇: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按一定汇率付给等值的本币的行为。 三、收汇流程: 1.1.1 先出货后收款:先出货给客户——收到客户货款——向银行提供核销号——银行根据相应收款金额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给至船务到外汇局核注 1.2.1预收货款: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后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实际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预收货款的管理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制度,网上登记系统:国家外汇服务应用服务平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需要在网上应预收货款进行逐笔的登记和注销手续。 预收货款流程图: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及合同查询、修改——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及查询、修改(合同登记同时办理)——隔天登陆电子口岸系统——出口收汇中指定收汇银行 1.2.2预收货款核注: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预收货款登记管理中的有关单注销登记——预收货款注销查询、修改 注销对象:1.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报关出口的(包括出口后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