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准迁证的办理是户口迁移中重要的一步,如果省略了这一步,也是不能成功落户的。那么,大家知道如何办理准迁证吗?在此,网的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如何办理准迁证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办理准迁证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家拿到《准迁证》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第二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迁移证,这一步千万不能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