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过刑的人员能否再次入党?
对因刑事犯罪而被判过刑的人,能否入党,要从严掌握。根据《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对罪行较轻,经过长期考验,表现突出的,如本人申请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对那些罪行严重而被判过重刑的人,不能吸收入党。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被判缓刑的罪行都是比较轻微,根据党章的规定,如果满足其他可以入党的条件,表现又比较好的,也还是有入党机会的。
二、如果家人有过缓刑对入党有影响吗?
目前状况下,只有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其他部门是没有的
一般主要是军队部门和保密部门。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有关录取、政审的规定:直系亲属中有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如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才可能影响其子女报考国家公务员。父母被判的是缓刑,那一定不属于上述范畴,因此不会影响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