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闯红灯扣6分罚500。
以往的交通法规定深圳闯红灯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一年内有3次闯红灯的,第三次开始每次要罚款1000元,5次以上的需处以暂扣驾照3个月。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年以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同时如果遇到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交规的前两款规定处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以下的四种情况也需要被罚款五百元:
1、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2、偶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3、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4、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行驶速度的。
另外也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深圳的机动车闯黄灯也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它的处罚标准是和闯红灯相同的,扣6分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