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法院打官司第三方人是在民事诉讼中,区别于原告与被告的另一方诉讼当事人。二、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三、法院打官司第三方人内涵:1、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2、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为前提,如果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尚未开始,或者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已经结束,即人民法院对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诉讼而成为第三人。 四、法院打官司中第三方人参加诉讼的目的:1、在于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2、在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你因为某件事情向法院起诉,法院发传票给你让你出庭,但是你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出庭,则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