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客观上具有双重国籍的,会被强制取消中国国籍。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