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在遗嘱执行人未开始的时候,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择遗产管理人;继承人选举的,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就可以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担任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