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法院通常都驳回吗
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行为法院通常都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行使自己的驳回权力,并不是法院可以肆意决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实际上,对于合理合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不得驳回,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法院既然选择接受诉讼案件,那么就意味着法院对管辖权已经做出了确定,所以通常提出异议的结果都是被驳回,建议这个时候应该多咨询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