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事实收养关系的证明:_x000D_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_x000D_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长期共同生活;_x000D_
3、当事人之间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_x000D_
4、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_x000D_
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_x000D_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_x000D_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_x000D_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_x000D_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_x000D_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_x000D_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_x000D_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_x000D_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