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找小三的,其所在单位可以对其给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如果公职人员找小三的行为是在外包养情人,那么还可以对公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
(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