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区地下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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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_x000D_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_x000D_
第二百四十一条??_x000D_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