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吗
1、撤诉以后即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原告当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请求,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准许撤诉;如果法院审查发现撤诉会导致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或者当事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则会作出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撤诉后又起诉法院是否受理
民事和行政是有区别的。民事可以起诉,而行政诉讼是不可以的。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