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的。1. 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当然,为了不出现混乱,刑诉法规定,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取保,由公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2. 每个阶段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比如在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三个月以后,就应该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取保的决定书,所以理论上,三个阶段的取保候审共有36个月,但是实践中,由于很多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后,长期处于侦查阶段等,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取保措施也一直没有解除,超过12个月的情况也会发生。3. 案件如果从侦查阶段取保结束以后,案件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同时也会对被告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查。比如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可能会构成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可能构成,就不能够取保候审。如果被告人的罪行,最终可能只是判处拘役管制等较轻的刑罚,就可以对其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此时取保候审的期限就会重新计算,最长为1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