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以非法拘禁罪的加重情节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是否存在加重情节
存在。存在加重情节,下列情节为加重情节: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3、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加重情节按照法律规定会如何处罚
非法拘禁罪有三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结果加重犯有什么特征
(一)实施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根据结果加重犯的构造,结果加重犯应是对基本犯罪行为对象造成加重结果。(二)加重结果不仅应当归属于基本犯罪行为,而且与基本犯罪行为之间具有直接性关联。(三)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四)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罚。
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