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一般没有时效期。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