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财产保全后通知被告的时间,一般法院采用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送达到被告。但法律有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