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贩卖假烟的举报方法:
1.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热线电话12020;
2.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关于贩卖假烟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和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香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以罚款; 生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并处以罚款,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